規(guī)范的承諾是在合作時必須做到的,這時候少不了要制定一份優(yōu)質的合同,合同在當下社會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它不僅能維護好社會的穩(wěn)定,還能促進社會經濟的發(fā)展,下面是范文社小編為您分享的橡膠林地轉讓合同6篇,感謝您的參閱。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橡膠林地轉讓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 村民委員會轄區(qū)內橡膠林地,面積約 畝,轉讓給乙方管理經營。橡膠林地的具體四至范圍是: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期限:共 年,即二○一四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總轉讓價款為 ,小寫: (若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價款 ,小寫: ;相關產權證明辦理完成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剩余價款 ,小寫: 。交款后,轉讓范圍內的全部地上物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主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其轉讓的橡膠林地屬商品經濟林地,且具有完全的處分權,如因甲方轉讓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在合同期限內,甲方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做好確認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內,如原有設施不足,乙方根據需要,在林地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等生產必備之條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時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轉讓或出租該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該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費用。
5、乙方子女享有繼承權。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xù)。
7、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fā)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9、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甲方不得進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內,乙方要做好轉讓范圍內的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五、轉讓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告知甲方,雙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轉讓款。
七、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繼續(xù)轉讓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30天內告知甲方。合同期滿時,林地內的橡膠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標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合同期限至橡膠收割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合同期限。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 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手續(xù)不合法或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八.1)條處罰。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fā)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篇2
甲方(原林地使用者):
乙方(原林木所有者):
丙方(現林地使用及林木所有者):
甲、乙、丙三方根據《林業(yè)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方將面積為100畝的橡膠林地及膠樹3000株轉讓給丙方,轉讓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林權證》規(guī)定的使用期到年止,使用期屆滿后甲方負責辦理《林權證》使用期的延續(xù)手續(xù),并保證合同繼續(xù)履行至 年 月 日。
二、橡膠林地四界:東至 膠地為界;南至 膠地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林地面積及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三、橡膠林地轉讓金額為元( ),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間,丙方享有對林地的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收益權,轉讓權。
五、甲、乙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乙方債務的抵押物。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后,林木由丙方自行處理,土地歸還甲方。
七、在承包期限內,丙方法定繼承人及丙方的合作者享有本合同的繼承權和處置權。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方不得對轉讓的林木進行任何砍伐及損壞;不得再行割膠及采集林地內的滋生物。
九、其他條款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變更和終止合同,違約者必須支付對方違約金,其違約金金額按本地違約時同等橡膠樹市場價格的五倍支付。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1) 國家征收的稅費由丙方承擔,丙方不再承擔鎮(zhèn)政府及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居)小組的一切費用。
(2) 甲、乙方負責協調和處置本林地與周邊林地可能發(fā)生的矛盾糾紛。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未盡事宜,可經甲、丙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旦發(fā)生訴訟由當地縣人民法院受理。
6、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鎮(zhèn)政府、鎮(zhèn)級林業(yè)主管部門、村民小組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篇3
發(fā)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yè)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發(fā)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林地情況
發(fā)包方將坐落在________的林地,宗地序號:________宗地編號:________,樹種:________,面積共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fā)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第二條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yè)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yè)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元人民幣(大寫:
1、林地承包價格為元/畝〃年,承包年合計元人民幣。
2、林地上附屬建筑及設施承包價款為元人民幣。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元人民幣。
(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幣)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fā)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fā)包方有權監(jiān)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fā)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fā)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fā)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5)發(fā)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規(guī)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經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fā)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xù)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閑臵荒蕪。屬生態(tài)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纳綉猿邪贤е掌餩_______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fā)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fā)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fā)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業(yè)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7)配合發(fā)包方執(zhí)行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林業(yè)總體規(guī)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yè)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特別約定
(一)發(fā)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fā)包“四荒地”林地經營權的,應提供:
1、發(fā)包方《林權證》復印件;
2、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
3、鄉(xiāng)(鎮(zhèn))政府批準意見書。
(二)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fā)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合同期滿后,承包方在________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fā)包方。未采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________。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________。
(五)合同期滿后,如承包方繼續(xù)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承包方擁有優(yōu)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發(fā)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如因發(fā)包方發(fā)包地手續(xù)不合法或因發(fā)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fā)包方違約,由發(fā)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fā)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fā)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fā)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________‰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fā)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fā)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jié)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政府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執(zhí)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fā)包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鑒證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鑒證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篇4
發(fā)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全體代表及兩委班研究決定,對外公開招標承包,墳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標的中標,經雙方協商規(guī)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遵守執(zhí)行。
一、承包年限: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承包金額:承包費用共計_____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東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東至小道,西至康各莊邊界和村責任田,南至_____村責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對承包的山場由經營、使用權,允許乙方依法開發(fā)和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的或新植樹木進行撫育間代或更新采伐時,必須報林業(yè)主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xù),并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對承包的林地內的林木由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種設施,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與北刁村委會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超出原松林覆蓋率以外的其它樹種,由乙方自行處理。承包期滿后,乙方繼續(xù)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權。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繼承權和轉讓權,但必須與北刁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xù)。
七、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征用,乙方無償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簽字后,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要賠償另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鎮(zhèn)合同管理部門_____份,林業(yè)局_____份,撫寧縣公證處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篇5
甲方(出讓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類型:□自然人 □農民合作社 □集體經濟組織 □企業(yè)法人 □事業(yè)法人 □其他 _______
乙方(受讓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類型:□自然人 □農民合作社 □集體經濟組織 □企業(yè)法人 □事業(yè)法人 □其他 _______
為規(guī)范集體林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特定術語和規(guī)范
(一)本合同所稱的集體林權流轉是指在不改變集體林地所有權、林地用途 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質的前提下,林權權利人將其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經營權,依法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行為。
(二)集體林權流轉應當遵循依法自愿、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任何組 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進行林權流轉;林權流轉不得改變林地所有權的性質和林業(yè)用途,不得破壞林業(yè)綜合生產能力和林業(yè)生態(tài)環(huán)境;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 合同規(guī)定的剩余期限,集體統一經營管理林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 70 年。
(三)受讓方須有林業(yè)經營能力或者資質。工商企業(yè)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 得土地經營權,應當進行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
(四)林權流轉以登記的宗地為最小單元,除流轉合同另有約定的,林地上 的林木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應當與林地經營權一并流轉。
(五)家庭承包林地的林地經營權流轉,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
(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林地經營權,并向發(fā)包方備案。再次流 轉林地經營權,應經承包方書面同意(原流轉合同有明確同意再流轉條款的視為書面同意),并向林地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六)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獲得的,需經依法登記取 得林權類證書,方可流轉林地經營權,并向發(fā)包方備案。再次流轉林地經營權,應告知林地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
(七)未實行承包經營的集體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統一經營。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依法流轉林地經 營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再次流轉林地經營權,應告知林地所在的集體經濟 組織。
(八)林地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五年以上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林地 經營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條 流轉標的物及流轉方式
(一)經自愿協商,甲方將不動產單元號/林地宗地號: ,共計 宗林地,共計 畝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出讓給乙方,出讓期限共 年。
林地宗地流轉信息表 不動產單元號/林地宗地號 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 地塊名稱(小地名) 林班號 小班號 面積(畝) 公益林/商品林 人工林/天然林樹種 流轉方式:出租、轉包、 入股、其他 起始日期 終止日期
(二)流轉林地上的附屬建筑和資產情況現狀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轉處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林地林木交付乙方。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雙方協商后確定以下列 種方式進行計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經營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為 元,面積 畝, 共計為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 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 期,每期 年,每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 %。合同生效后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 元,共 元。以后每 年于當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3.以實物或者實物折資方式: 。 4.其他方式: 。
(二)公益林或天然林流轉的,森林生態(tài)效益補償資金由□甲方□乙方受償, 或者 。
(三)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原則約定定金事宜。如需支付定金,應在本合同生 效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后 日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轉價 款中抵扣。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繳交林權流轉價款。 有權要求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二)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
(三)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 流轉后發(fā)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甲方應當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提供所流轉林地范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并配 合乙方(受讓方)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xù)。
(五)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 區(qū)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依法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 產品。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權 依法按規(guī)定或約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xù)。
(四)應當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 不得閑置丟荒,并保護好生態(tài)環(huán)境和水資源。
(五)依法承擔護林防火、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責任,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工 作。
(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地林業(yè)管理規(guī)定開發(fā)利用,不得擅自改變林地 用途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質,不得破壞林業(yè)綜合生產能力。
第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讓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讓方依法投資改良土壤,建設林業(yè)生產附 屬、配套設施。
(二)出讓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讓方再次流轉林權。
(三)出讓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讓方將受讓的林權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擔 保。
(四)本合同期限內,因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時,流轉的林地、林木及 地上附著物有關補償費的歸屬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 自動終止,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權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xù)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xù)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 90 日 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xù)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 日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三)合同期滿后,該流轉林地范圍內留置林木的處置方式:
□與有權收回該流轉林權的權利人協商展期 年,支付價款或實 物 。
□經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資質的第三方評估后,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的主體 收買。 □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的主體無償收回。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期滿后,流轉期間受讓方投資建設的附屬設施處置方式: □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的主體無償處置。□經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支付價款購買。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情形發(fā)生涉及產權變動的,當事人應當及時辦理 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x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繳 納的流轉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xù)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 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合 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 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流轉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自宜林地造林綠化約定期滿 日后,乙方不履行造林綠化約定的, 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未造林綠化的林地。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 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yè)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fā)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 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約定采用如下方式解決:□提請當地農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跸蛴袡喙茌牭娜嗣穹ㄔ禾崞鹪V訟。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讓方、受讓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 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蓋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出讓方、 受讓方、林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縣級林業(yè)主管部門__、__ 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橡膠林地轉讓合同篇6
轉讓人(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林地的基本情況
轉讓林地位于勐滿鎮(zhèn)曼賽囡村委會上中良村民門桑,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人為門桑,面積為:400畝,轉包給乙方,主要經濟林木為橡膠,使用期終止日期為2037年1月1日。
二、轉讓林地用途
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yè)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法獲得轉讓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轉讓后發(fā)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轉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yè)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轉讓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轉讓期內,有權將合同約定范圍內的林地和林木進行再轉讓,在轉讓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5)受讓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轉讓期內繼承經營。
2、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轉讓林地內發(fā)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y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及時、足額支付林地轉讓費。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本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應在20xx年11月10日前停割該轉讓橡膠林地,并不得對該橡膠林木進行破壞性強割,同時應保持橡膠林地的膠碗、膠架、防雨設施完好無損。
2、移交橡膠林地時該橡膠林地的割膠物資(膠碗、膠架、防雨設施等)一并無償移交給乙方。
3、乙方自20xx年11月30日起,經甲、乙雙方清點并確認具體橡膠株數。
4、轉讓期滿后,轉讓林地上的橡膠林木由乙方自行處理,所得收益歸乙方。
四、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本合同約定林地價按實際有效株數計算畝數,橡膠樹按每有效株360.00元/株計算,具體株數以雙方實際清點并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給甲方定金20(大寫:貳合萬元整),待甲方停割后,乙方再支付60萬元(大寫:陸拾萬元整)給甲方,剩余的資金于20xx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40萬元(大寫:肆拾萬元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補充協議。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